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动态信息
省信息产业厅政务公开进展情况报告
   打印   加入收藏   关闭
2007-12-21

省信息产业厅政务公开进展情况报告

 

我厅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检查》(苏政公开办〔20073号)的相关要求,对我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情况

我厅在《条例》颁布后,制定了周密的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了实施。培训计划分四个环节展开,一是按照全省统一的培训要求,组织厅机关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并参加了省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充分吃透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并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全厅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利用厅办公会组织学习。由厅分管处室负责人在厅办公会上传达赵克志副省长的讲话和全省政务信息公开会议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厅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三是将条例文本、干以胜同志和杨学山同志的辅导讲话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放在厅网站和内网上,供大家自学。四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辅导讲座,使厅机关干部能够更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修订情况。

我厅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已于200711月底完成了对厅2004年编制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修订,并初步完成对新目录内容的充实和完善。目前我厅正在组织力量按照127日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的要求,依据《关于我省政府信息公开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对我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规范化编制,预计到20071月底完成新目录的编制和发布。我厅政务公开目录共分为职能与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行政许可事项、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发展信息、行业标准、安全工作及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财务公开、项目招标、人事变动以及其他信息等共13个大类66个子类,涵盖了《条例》规定的应公开的全部范围。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我厅于2006年制定了《省信息产业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建立了厅政务公开的有效运行保障机制。《条例》发布后,我厅立即按照要求,对我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目前该办法的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该办法建立了我厅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为了确保政务信息能够以厅网站为依托实现及时公开,我厅又以条例为指导制定了《厅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在制度上建立了确保厅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工作机制。

四、关于政府网站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厅以公开、便民为原则,在今年11月份完成了对厅门户网站的改版,在网站首页中心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全面反映厅政务公开信息。同时还开辟了政务动态、网上办事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系统的工作情况、行业发展动态等政务信息。我厅在办公大楼一楼设置了显示屏和触摸屏,方便社会群众和来厅办事人员能够了解我厅政务信息。为了方便企业办事,我厅正在筹划建立统一的行政服务大厅,将厅行政审批和对企业、社会服务职能几种在大厅受理,为社会提供“一门式”服务。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我厅明确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党委书记陈为保同志为厅政务公开责任领导,全面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厅办公室为厅机关及全系统的政务公开责任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均明确一名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处室、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厅党组明确在经费和办公设施上对厅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力支持和保障。

六、厅直属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情况

目前我厅所属7个直属单位中,省无线电管理局、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软件测评中心等6个单位已经制定了统一的办事公开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项办事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编制并公布了办事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了重大事项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