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信软[2006]67号
关于同意南京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
为我省首批计算机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批复
南京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
你院《关于在南京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设立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申请》(南科干院[2005]3号)收悉。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办[2004]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南京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为我省首批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对全省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请你们认真按照信息产业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及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信人函[2005]156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培训工作,规范、有效地完成我省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计算机 考试 继续教育 批复

抄送: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
2006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