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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宿迁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区的批复(苏信软[200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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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9

苏信软[2006]41

 

关于同意设立宿迁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区的批复

 

宿迁市信息产业局:

你局《关于申请设立宿迁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点的请示》(宿信息发[2006]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宿迁市设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区。

根据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国人部发[2003]39号文规定,目前该考试含有3个级别、5个专业、20个资格,今后还会不断增加新品种。由于种类多,给考务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加之该考试属于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组织的国家级考试,其权威性与严肃性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所以科学、规范考务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接文后,请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即来我厅具体商谈有关考区建设及考务管理工作事宜,并请主动与宿迁市人事局联系,争取得到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支持。

此复。

联系人:吕云芳,电话:025-83342413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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