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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谈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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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技术进步的产物,在拓展商务空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世界范围内保持着快速、持续发展的态势。

经过近10年的发展,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发展迅速,应用环境逐步完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06630,我国上网用户总数为1.23亿,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4%。上网计算机数达到了5450万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9.5%,中国互联网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期。

在互联网发展的带动下,国内许多大企业利用网络采购,降低了成本:如宝钢集团基本实现全部产品的网上销售及部分原材料的网上采购,带动了400多家上下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石油通过“能源一号网”等进行网上采购,节约成本超过20亿元。

与此同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6%、数量多达3000多万家的国内中小企业也纷纷通过网上营销等方式成为电子商务应用的积极实践者。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的中小企业,依托当地的传统资源和特色行业,发挥信息网络与实体经济和专业市场相结合的优势,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网站等途径拓展业务,解决了中小企业信息缺乏和销售渠道有限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方电子商务公司逐步发展壮大还涌现出如阿里巴巴、慧聪等一批电子商务网络公司,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我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主流方式。

我国政府对电子商务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与支持,相继实施了金桥、金卡等金字工程。国务院于20051月下发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从20054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都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但由于人们对电子商务重视不够,基础设施、人才及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我国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仍然较低。据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调查,59%的被调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主要集中在商业信息的搜集和发布领域;25%的企业通过网络与供应商交换信息和开展客户服务与支持;开展网上订货的比例为10%,进行网上采购的比例仅为6%

作为电子商务的主管部门之一,商务部一直重视电子商务工作。早在1996年,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就建立了全国第一个“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2001年设立了全国第一个行政司局“国际电子商务管理司”,2003年改名为“信息化司”。商务部在推进电子商务工作方面正结合商贸工作的特点,通过创建环境促发展,通过案例调研促推广,通过课题研究和培训促提高,通过国际交流促合作。围绕这几个方面,商务部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组织推动电子商务理论研究工作。商务部与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有关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通知》,组织12所高校对全国100多个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案例进行调研和收集,并组织编写了中国政府部门第一部指导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03)》和《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042005)》。

加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规则标准体系建设。商务部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工作,自200541日起,该法律正式实施。同时,商务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推动《电子合同法》、《个人数据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科学、可行的电子商务统计标准体系是指导电子商务促进工作的基础,为此,商务部组织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标准建设研究项目”;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研究,正逐步建立中国第一个权威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即将开始使用。

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商务部积极宣传和推广不同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在推动大型展会电子商务应用方面,商务部提出把广交会办成“有电子商务特色的广交会”。目前,在线广交会在国内外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访问量已在国际展会网站中名列前茅,跻身世界展会知名网站行列。

开展电子商务国际交流合作。20049月,“中俄经贸合作网站”和“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网站”正式开通,这是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双边经贸合作的新途径,是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合作建立的第一个经贸合作网站。此外,商务部还参与了联合国贸易与法律理事会、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5个国际与区域性组织中的电子商务相关工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等13个国家和地区在政府间经贸框架下,建立了电子商务交流机制并开展了活动。

今后,商务部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应用:

第一,深入调研,分类指导,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主动深入基层,摸清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典型案例,做好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电子商务示范。

第二,加强电子商务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

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强合作,跟踪国际电子商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开展电子商务的理论探索和研究。推动高等院校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要。

第三,做好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电子商务的宣传和知识普及力度,要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示范培训基地,提高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能力。

第四,推动电子商务法律、规则标准等环境建设。与国家统计局共同开展电子商务统计标准研究、制定工作,积极参与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开展的电子商务有关法律和标准的制订。

第五,开展国际间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联合国贸发会、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东盟103等国际与地区组织中的电子商务相关工作,探讨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发展与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双边经贸联委会机制下的电子商务合作。在做好中俄经贸合作网站、上海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网站、中国新加坡经贸合作网站的基础上,推动与我国其他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经贸合作网站。

通过这些措施,商务部将推动我国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更快、更好地开展。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200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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