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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苏电振办[200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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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1

苏电振办[2006]11

 

 

关于表彰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项目

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

“十五”以来,我省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发挥“倍增计划”在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按照全国和省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先进单位(3个)

南通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连云港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泰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10名)

陈锦龙  徐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陆文琪  常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苏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杜永朝  南通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主任

    南通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处长

严道连  连云港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高继勇  连云港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处长

于建武  镇江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蔡勇根  泰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宫建勇  泰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处长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为加快我省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再立新功。全省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开创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电子信息  先进  决定

  江苏省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2月31印发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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