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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电振办[2006]11号
关于表彰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项目
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
“十五”以来,我省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战略方针,进一步发挥“倍增计划”在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按照全国和省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先进单位(3个)
南通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连云港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泰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10名)
陈锦龙 徐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陆文琪 常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甘
雨
苏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
杜永朝 南通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主任
李
炜
南通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处长
严道连 连云港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高继勇 连云港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处长
于建武 镇江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蔡勇根 泰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
宫建勇 泰州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处长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为加快我省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再立新功。全省各级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开创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电子信息 先进 决定
江苏省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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