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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4年倍增计划(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计划)的通知(苏电振办[20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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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9

苏电振办[2004]6 

 

关于下达2004年倍增计划

(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方针,认真贯彻“2003年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倍增计划”在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中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根据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关于下达2004年倍增计划(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项目计划)的通知》(全电办[2004]005号)精神,现将今年我省(不含南京市)列入国家倍增计划的项目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引导有条件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部门向产业化发展,更好地为本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服务。

二、对于本地区有代表性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要重点跟踪、扶持,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更好地带动本地区的信息化建设。

三、为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力,鼓励、引导各地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优化各方面的资源,降低行业整体成本,快速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建设服务。

四、对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要给予关注,鼓励应用农业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为建设现代农业服务。

五、本次计划下达应用项目共计22项,总投资12917.4万元,其中贷款资金6002.8万元。

六、各单位接文后,请与同级工商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做好倍增计划项目中建议贷款资金的落实工作,并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报我办。

 

附件:2004年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地方项目计划表(倍

增计划  江苏省部分)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下达  计划  信息  应用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工行

  江苏省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427日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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