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电振办[2004]2号
转发全电办关于报送2004年
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
现将全电办《关于报送2004年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全电办[2004]001号)转发你们,望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并参照苏电振办[2003]8号文件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我省仍采用传统申报方式,请各单位于2月20日前将项目申请报我办。
附件:全电办[2004]001号文
二○○四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转发 倍增计划 项目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工行
江苏省电子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2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