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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单位和企业
办理依据 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年度立项申报文件要求和指南
办理条件

见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文件要求

办理流程 1、各省辖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立项申报,材料报省电振办; 2、省电振办汇总,筛选后上报全电办争取立项; 3、根据全电办批准立项通知,下发文件通知各市。
办理时间 每年4月份和9月份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第一批:4月15日前各市将申请立项项目上报省电振办;第二批:9月15日前各市将申请立项项目上报省电振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年度立项申报文件要求和指南
提交材料 1、项目立项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各市推荐公文。
受理部门 江苏省信息产业厅经济信息化处
受理方式 书面材料
咨询电话 025-83348973
受理地点 各省辖市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